吴祖强
个人简历:
    1992—1994:合肥工业大学
    1995—1998: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1998---今:在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从事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企业负责人。
    执业注册资格: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管理成果:
    2004—2007:任金穗商住楼A、B工程(56198.3㎡,造价约6000万)、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办公、审判大楼工程监理(造价约1亿)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008.3-2009:任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工程(11155㎡)、中山大学南校区博士后公寓工程、汽车城二期规划区雨污水管网工程-汽车城沿江大道污水管道工程(一标段)等多个房建及公共性市政基础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009—今:任东部曦城一期二组团(28.8万㎡,造价3.7亿)的总监理工程师、第16届亚运会东莞分赛区场馆改造、翻新工程、梅州市奇龙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造价6000万元)等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期间,本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广州市公路管理局材料供应站长湴仓库一期工程”被评为:2005年度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
    “佛山移动通信仓库、机楼建安工程”被评为:2006年度佛山市优良样板工程、2006年度佛山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个人荣誉及业绩:
  (一)个人荣誉:
    2008年度广东省建设监理行业优先监理工程师;2011-2012年度中国建设监理行业优先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个人会员。
  (二)业绩:
    2006年度佛山市优良样板工程:佛山移动通信仓库、机楼建安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吴祖强)。

对企业管理的看法和建议:
    严格的制度化管理与发挥员工创造性之间的关系问题。管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严格的制度管理对公司来说必不可少,但员工的创造力才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有必须打破传统的管理制度才能让工作完成得更好。管理人员应该有一定的权限对客观事实的发生进行解释,同时这种解释应该得到大多数员工的认可,否则就是解释不合理或员工思想工作不够彻底,这两种现象都是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显然不利的。另外这种解释权又应该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否则制度的严肃性会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