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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再要求政采供应商提供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

来源:中国招标 阅读次数:1128 发布时间:2022-02-23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为落实国家改革任务,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2021年12月印发的《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共同形成了北京“创新+活力”的新一轮改革强势。

《方案》重点聚焦制约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经验”,推动本市营商环境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力争经过3-5年创新试点工作,政府治理效能得到大幅提升,集聚和配置国内外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大幅增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进入全球前列,建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方案》坚持政策突破和系统集成并重,强化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以点带面推动四大招标采购领域创新突破,主要改革措施如下:

全力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隐性壁垒。着力提高招投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清除各类不合理限制条件。如,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在房建、市政、交通、水务、园林、勘察设计等全部领域实现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网通办”,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如,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对本市国有资金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如,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出台简化审查政策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资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再如,提升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参与招投标便利度,深化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动实现企业在6个试点城市及本市参与各领域招投标时,仅用一套CA证书即可认证登录。

加快全球领先的数字政务建设。以数字赋能为牵引,推动政务服务规则重塑、方式变革,实现政务服务跨越升级。如,大幅提升全程网办深度,全面推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线身份证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业务领域场景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又如,以“一照通办”为目标最大限度精简材料,在经营许可、纳税、社保、医疗等高频办事领域,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再如,大力推行惠企政策直达兑现,率先在资金、资质申报领域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着力解决企业政策找不到、看不懂、用不上的问题。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如,出台政府失信补偿救济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合法利益受损的给予补偿。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政府承诺,全部纳入并开展合法性审查。建立政府失信违约记录,完善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对失信问题采取督导、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治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快全球领先的数字政务建设。以数字赋能为牵引,推动政务服务规则重塑、方式变革,实现政务服务跨越升级。如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范围,率先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中应用,完成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系统与公共服务签章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表单在线加盖企业电子印章功能,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又如优化惠企政策申请服务,依托“京通”APP汇聚国家、市、区三级全量政策,探索政策兑现智能核验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企业画像,建立企业和政策匹配模型,率先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

(责编: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