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阅读次数:1754 发布时间:2022-12-30
今年以来,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积极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评价工作,及时查找和处理在监督检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此次广州共完成76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检查,查出各类问题290个,问题主要集中在意向公开、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方式选择等8个环节。其中,代理机构责任问题102个,占35.17%;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责任问题134个,占46.21%;采购人责任问题54个,占18.62%。
据了解,广州市财政局一方面要求列入检查名单的被检单位预先提供电子资料等,有效提高现场检查效率。广州市海珠区在11月初如期完成检查评价任务;荔湾、天河、黄埔、南沙4区也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检查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广州市财政局和5个区级财政部门联动,严格落实监督评价标准,按照财政部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有序开展表格录入、现场检查、项目审查等工作。
为确保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评价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广州市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既重监督检查,更重监督评价。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3年内不重复”要求,全面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19家代理机构和8家预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由市财政局对8家代理机构、8家预算单位,5个区财政局分别对1—3家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区分监督检查和监督评价两部分开展工作,鼓励名单内的代理机构自愿向实施检查的财政部门申请参加评价,其他代理机构自愿向市或区财政部门申请参加评价。广州市财政局督促各区财政局广泛宣传并积极发动代理机构主动申请参加评价,特别是注重动员近年来新成立的、实力较强并有一定规模的、代理项目数量较多的代理机构积极参加。最终共12家代理机构自愿参加评价,营造出愿比、敢评、勇超的良好氛围。
同时,广州市财政局既重自我评价,更重综合评价。一方面由自愿申请参加评价的代理机构,依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区分成长性和综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应评分规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另一方面,广州市财政局积极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力量,根据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具体评价材料,综合书面评审与现场评审情况,对代理机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市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建设再上台阶,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此外,广州市财政局既重书面评审,更重现场评审。一方面,由广州市财政局成立的检查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核实。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查机构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评单位编制评价底稿。另一方面,结合书面审查评价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和沟通,确保在书面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现场实际相符,起到良好的督促整改作用,带动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水平和监管水平整体提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作者|李松华
编辑|程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