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招标 阅读次数:2181 发布时间:2023-05-06
2023年4月18日,军队采购网印发《军队采购文件标准文本(2.0版)》《通用文件》(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文本2.0》),包含物资类和服务类共10个采购文件标准文本,分别为《物资类公开招标文件》《物资类邀请招标文件》《物资类竞争性谈判文件》《物资类询价文件》《物资类单一来源文件》《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邀请招标文件》《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询价文件》《服务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标准文本(2.0版)》与2022年9月15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军队采购投标(报价)文件有效性认定指南(1.0版)》(以下简称《指南(1.0版)》),相比,进行了大篇幅的更新与补充。《指南(1.0版)》仅对关于投标(报价)文件密封、投标(报价)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报价)文件签字或盖章、投标(报价)文件中审计报告签字盖章等进行了要求。而《标准文本(2.0版)》涵盖了招标与采购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大部分环节。
《物资类公开招标文件》《物资类邀请招标文件》《物资类竞争性谈判文件》强调,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样品评审采用盲评。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进行遮挡,采购机构在样品评审前统一编号,评审委员会依据样品评审标准进行盲评。
5个物资类采购文件标准文本强调,履约验收环节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采购物资和相关服务的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有权拒收物资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后提供物资和相关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乙方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1次检验未通过,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2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2次检验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的,乙方按照甲方明确的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可有1次整改机会,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个服务类采购文件标准文本强调,服务类采购项目涉及配套或相关物资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完成合同内采购物资的编目编码工作,按照统一要求,提供物资相关数据信息,配合甲方做好编目数据采集工作。涉密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军队安全保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乙方应当按照统一要求在物资交付前完成打码贴签工作。物资编目数据填报和打码贴签情况,列入出厂验收、接收验收项目;编目数据、标识标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验收不予通过,不得进入物资储存单位,乙方应当在7日内完成整改,重新协调甲方组织验收。
原文链接:http://plap.mil.cn/freecms/site/juncai/gfxwj/info/2023/621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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