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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阅读次数:216 发布时间:2023-03-14

  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的提案》。

  提案指出,基础设施信托投资基金(REITs)既可以有效拉动基础设施投资,又可以显著降低负债率,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确保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有序运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REITs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不完善。二是底层资产有待扩容。三是治理机制、市场体系、运营体系等有待完善。

  为此,建议:

  1.推进REITs基础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框架和财税金融等配套政策。一是推动REITs专门立法,健全符合REITs特点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法律制度安排。二是遵循税收中性原则,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扩大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例如:对设立、运营和退出等环节的税负给予适当减免。三是对于REITs项目相应资产协议转让与定价磋商方面,因地制宜给予一定的政策空间。

  2.推进REITs扩募扩容,建立多层次REITs市场。一是推动REITs尽快覆盖到新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领域,加快打造REITs市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板块,研究试点范围拓展到市场化的长租房及商业不动产等领域。二是鼓励各地适当给予原始权益人更多专项支持;鼓励各地通过“PPP+REITs”方式盘活存量PPP项目。三是鼓励各地政府盘活存量,谋划增量,由各级国资管理部门统筹梳理国资体系存量资产,并积极推荐项目进入全国REITs试点项目库,形成“试点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的梯次推进机制。

  3.逐步完善REITs治理结构、运营与市场体系、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健全REITs治理结构,包括资产准入、项目运营管理、产品定价、利益分配、激励、扩募等机制,推动REITs产品标准化;二是重视投资者教育,优化各类投资者持有比例,适当提高网上配售比例;鼓励保险机构、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机构加大配置力度,支持QFII、RQFII投资REITs产品,推动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REITs投资;三是加强中介机构培育和发展,鼓励基金管理人、ABS管理人等中介机构开展REITs业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提高各方参与REITs的积极性和项目申报可行性。四是建立持续监管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