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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掇刀区出台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降成本措施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阅读次数:462 发布时间:2023-10-23

  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日印发《掇刀区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制定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包括执行“三金”减免政策、持续推进交易领域改革、持续优化电子交易流程等3个方面,深入优化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环境。

  全面取消“两金”政策

  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含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一律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度1.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或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深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实现规模标准以上的依法招标工程项目和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集中、分散采购项目100%远程异地评标,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配合住建、交通、国土及水利等部门修订完善“评定分离”规则,推动“评定分离”在交通、水利、土地整理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应用。

  在全区开展“一网通投”建设,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政府采购领域;配合区交通局、住建局、财政局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追踪线上查询。

  配合区财政局推进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考核工作,探索远程异地或跨省开展常态化远程异地评审。

  持续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对小额集中政府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特殊情况应向监管部门报告。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适宜由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可整体面向或预留预算总额6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

  持续优化电子交易流程

  实现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角色嵌入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全流程,实现委托代理合同在线签订、公告信息在线确认、项目评审在线视频、项目在线四方评价、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项目合同在线签订等关键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

  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不用锁、全覆盖”评审,全面实现政府集中和分散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